2026-03-26 01:12:01 1次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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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物流海运双清操作流程
(1)托运
1)托运人提供:
.箱型
.箱量
.目的港
.出运时间
.货物品名
2)客户接收海运价后,若要委托装箱,货运公司向货主问明装箱方式。
.厂地装箱(托运人提供工厂地址)
.仓库装箱(货运公司向托运人提供仓库地址)
3)货运公司向托运人索要报关资料。
(2)定舱
货运公司把货物情况提供给船公司与船公司确定价格,向船公司定舱。船公司接收定舱后,告知船名、船期、提单号。
(3)做箱
1)仓库做箱
货运公司把船名、提单号,通知仓库。赁介绍信去船公司集装箱堆场提箱,待货主送货后做箱。
2)厂地做箱
货运公司提箱后,根据托运人提供的工厂地址做箱。
(4)报关装载
集装箱集港后报关;船公司将集装箱装到船上。
(5)卸载
船公司将集装箱卸到码头上。
(6)通知提货
船公司通知提货人提货。
(7)清关
提货人向海关清关。
(8)换单
就是用正本提单换提货单,或者是拿着保函和电放号换提货单。
(9)提货
提货人拿提货单提货。
另外,需要注意:如果是需要到门服务,上述第6、7、8点都由货运公司代为办理。
(五)海关放行
放行决定:海关在完成对报关单证的审核、查验货物(如有)以及税费征收等程序后,认为货物符合出口要求,将作出放行决定。海关会在报关单和相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,或通过电子口岸系统发送放行信息。
后续操作:货物放行后,货代或出口企业可安排货物装船出运。同时,出口企业需妥善保存报关单、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单证,以备后续的外汇核销、出口退税等业务使用。在一些情况下,海关可能会对已放行的货物进行后续监管,如对特定商品的出口数量、价格等进行跟踪核查,出口企业应积极配合海关的监管工作。
在进口清关过程中,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资料:
基本资料:
进口货物报关单:用于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详细信息,包括货物的名称、数量、价值、产地、运输方式等关键信息。
合同:进口合同是买卖双方就进口货物的交易条件、价格、数量、质量等方面达成的书面协议,是海关审核货物进口合法性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发票:由卖方开具给买方的货物价值证明,上面应详细列出货物的名称、数量、单价、总价等信息,是海关核定货物完税价格的重要依据。
装箱单:详细记载每个包装内货物情况的单据,包括包装内货物的名称、数量、重量、体积等信息,有助于海关了解货物的具体情况,便于查验和征税。
提单: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,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的证明,上应注明货物的名称、数量、装运港、目的港等信息。
海关申报资料:
报关单:详细列明进口商品的品名、数量、价值、原产地等信息的申报表格。
海关编码:根据商品类型,查找对应的海关编码,以便正确申报和计算税费。
税费缴纳证明:包括关税、增值税等税费的缴纳凭证。